我可以说是最早一批在网络里游荡的生灵,网络是我最大的爱好~~
一次偶然,我在网吧的电脑桌面上看到了传奇这个游戏,早就听说网络怎么好玩,我今天就见识一下吧。一点击传奇,出现了传奇的画面,一共有6个区,于是我选择了一个名字比较好听的区注册了一个帐号。因为处于摸索阶段,并不清楚了各种职业的特点,呵呵,于是就选择了一个衣服好看的人物,直到7及我才知道我选的职业是道士HOHO,你说我当时多菜~~~嘿嘿~~
我的传奇之路就从一个光着身子的小人开始了。刚刚开始什么都不懂,连衣服都不会穿,好在我以前RPG玩的多,慢慢摸索,终于会穿衣服和杀鸡,杀鹿了。慢慢的了解的各项功能以后,我喜欢上了这个。
很快的我到了9级,在我一次打钉耙猫的时候。遇到我里第一次大爆,爆出了3大堆金子,还有各种首饰,我欣喜若狂,正准备上去拿我的战励品时,一道闪电从天而降,当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时,我已经屏幕黑白的躺在地上,一个拿着一把大刀穿轻亏的人拿走了我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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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我从区再次重生,我知道在里也是一样,弱肉强食~~,没有权力就没有一切。
我开始疯狂的练级,每一次的升级让我知道我在这个社会里又多了一点争胜的本钱,可我知道这远远不够,要做就做到最好。
我从不聊天,我从不组队,我总是一个人,我捡每一件我能看见的东西去换钱,我渴望着带狗狗的一天。我渴望获得尊重。也许是我向来运气不错,在僵尸洞里从16到26级的时候。我打到了所有我将来用得上的书,还有2个祈祷头盔。我把头盔卖了,赚下了我继续疯狂冲级的资本。
在我34。99的一刻,在我看着最后一头黑猪倒下的时候,我心头有一股说不出的冲动——我终于可以拥有我自己的神兽了~~
当我牵着我的神兽走在盟重的大街上,我得到了很多人的目光,可惜却是那么短暂——“一身垃圾……”我听见了别人的“称赞”。我的脸红了,我看见那人带着一个3级排骨却拿着每一个道士梦寐以求的宝剑——龙纹剑,带的是灵魂,泰坦,三眼。
本文来自织梦
我一定也要拥有这一切。于是我的目标转向了那神秘的组马神殿。我依然是一个人,当我一次次在组马卫士的大铁锤下躺下时,我知道,我的力量依然太小。于是我又开始在石墓流连~~
我的辛勤终于有了回报,当我带着7级神兽冲进组马神殿时,躺下的不再是我,而是一个个面目可憎的怪物,当我把我想要的宝物一样样从他们尸体上拿走时,我是那么狂喜~~
我拥有了一切,龙纹,三眼,无机,我穿着这一切让人眼花缭乱的装备,带着我的7级宝宝重新出现在盟重的大街上,我心里是那么自豪~~,“他是谁啊?他好帅啊”可当人们习惯了以后再没有人理我了,我依然没受到尊重~~
因为,传奇不是一个人的传奇,没有朋友的人永远不会受到人们的尊重,是,他又何尝不是一个人生活的缩写呢~~
可惜我确是里寂寞的人~~